2008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科目和成绩证书管理安排
时间:2008-07-10 09:30:58 来源:中国地产商 作者:整理 浏览:10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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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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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8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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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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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9日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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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二、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各地有关部门的通知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