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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08-04-24 08:55:42  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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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据国土资厅发[2008]35号《关于组织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整理)

来源:中国地产商  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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