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 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 损毁公司财务,造成较大损失
3) 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 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 累计受批评三次
6) 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7)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3、 降级或降职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级或降职
1) 年度考核列末等
2) 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 一年以上记过两次
4) 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
4、 辞退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 连续旷工一日或累计旷工三日以上
2) 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 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6)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 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
8) 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洛
10)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1) 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