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填写购物申请表,报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再报物业总经理审批。
2.物品买回后,经手人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发票,并在发票背后签字,再找验收人按发票上所列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妥当后在发票背后签上验收证明人的名字。(如属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类的,验收后要开入库单(一式三份),并要注明固定资产是属哪个部门使用的,存放在何处),再填制有关报销单,按报销程序进行报账。
3.如属港币支出,可按当时汇率折算人民币给报销人。
4.所有的报销单据必须由报销人填写,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物业经理签名方可认可。
5.出纳员只能将报销费用交予报销人,不可转收,支付后立即在报销单上注明“已付”字样。
二、预借费用
1.预借应酬费应填写“应酬费预借单”,由各部负责人签名后,报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备案后交总物业经理签批,并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现金或支票。
2.采购方面在采购前需要预支费用时,应填写“购物申请表及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物业总经理签字批准,凭“购物申请单及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3.如公司派人员出差需预借现金,则由员工填写借款单上交部门负责人及总物业经理审批预借,出差回来后五天内应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过期不办者,财务部有权在其本人工资中扣回预借金额。
4.出纳员应对所有的借款单进行详细记录及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