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上房地产 >> 房地产公司 >> 公司管理 >> 正文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保修金管理程序
2008-01-16 12:20:50  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字体:【】【】【
81

    当客户购房入住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根据XX公司客户致上的原则,要求维修人员必须当天到现场解决并处理问题,而通常施工单位难以达到此要求,根据过去工作经验,此维修工作只能由XX公司组织人员施工,但施工后所发生的费用在与原施工单位保修款中扣除时,遇到大量扯皮情况,对双方的工作都带来较坏影响,故与所有承建XX公司的工程单位订立保修金包干使用办法如下:

    1、保修金基数为工程总造价的2%;

    2、甲方扣留包干保修金为:(1-优良率)×保修金基数

    注:由于质检站在竣工验收时难以全部检查出隐含的质量问题,故甲方扣留包干保修金不得少于25%×保修金基数。

    工程竣工结算后,除保修金的扣留部分以外,其余部分和结算款一并付给施工单位。以后有维修,所扣留的维修金就作为专项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维修。多不退还,少不补贴。

    保修范围之外的质量问题,仍由责任单位负责。

来源:网络  作者:整理
相关文章
发布信息 |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公告 | 网站纠错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