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市政府在报省政府批准后,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茂名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年税额标准的通知》,对全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单位面积税额标准进行了科学调整。《通知》明确规定,全市土地分为五个等级,其中市区(含茂南、茂港区)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最高13元最低2.4元,其他县、市则从1.8元至5.5元(详情见附表)。本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市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年税额标准的请示的通知》(茂府〖2005〗119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表:
一、调整后的年税额标准
(一)茂南区、茂港区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3元;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0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8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5.5元;
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2.4元;
(二)信宜市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5元;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4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3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2.5元;
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8元;
(三)高州市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5.5元;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4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3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2.5元;
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8元;
(四)化州市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5元;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4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3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2.5元;
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8元;
(五)电白县
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5.5元;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4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3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2.5元;
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标准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