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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住房保障重在政府作为 资金来源有保障
2007-09-14 11:37:41  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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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国家和地区早已建立起住房保障体系,他们的住房资金是从何而来的呢?

    瑞典———造大批合作房和出租房

    瑞典把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定位一项长期国家发展战略,编制了十分完善的国家住房福利制度并坚决执行。

    政府出资建造大量合作房和出租房,专门面对中低收入阶层居民。造房资金主要由政府部门筹集,并对购房者提供长期贷款和优惠利率,对低收入者还给予补贴。政府同时建立专门抵押贷款机构,长期支持居民低利率购房。

    美国———建立完善住宅金融体系

    美国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住宅金融体系,并采取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为普通居民买房提供帮助。

    住宅金融体系中的信贷援助是美国住房政策的一大特色,分别建立由联邦全国抵押协会、政府全国抵押协会和联邦全国抵押公司以及多家私营抵押公司组成的二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服务于购房者。

    对购买自用住房的低收入者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可免贷款利息税、所得税、减少财产税);对于廉租房居住者,规定家庭收入的20%为租金的最高界限,其余给予补贴。住房补贴分两种:一是直接提供低租金公房,一是发放住房券;对普通低收入者,提供标准较低的只租不卖的住房。

    新加坡———公积金和低息贷款并重

    新加坡实行的是全保障住房制度,其中包括公积金制度和福利型低息贷款制度两种。40多年前新加坡就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对最低标准线以下的居民出租“公共组屋”;让中低收入者购买“公共组屋”;对收入一般的居民给以优惠价格和政策鼓励购买“公共组屋”;对高收入者则让其自行购买市场商品住房。

    政府同时确保两个“坚持”,坚持对“公共组屋”实施严厉的法律管理制度、坚持以“小户型”为主。

    海外住房保障制度重在政府作为

    从上述国家和地区实施的住房保障制度中可得到一些参考和启示:

    首先,严格划分高中低收入居民档次进而“分而治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放弃对高收入阶层的服务,把他们完全交给市场。从中可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其次,强化廉租房制度并且加以细化。他们不设置二元结构的所谓过渡产品“经济适用房”,而是直接建立以廉租房为主的保障制度。在“居者有其屋”的口号下,根据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情况分别提供不同的服务。

    第三,政府成立住房保障性机构开展专职管理。住房保障专职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免费或低价出让土地,为的是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

    第四,对保障性住房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标准和制度。首先对城市中下收入居民进行经济普查,将各个收入阶层严格区分开来,确保保障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然后,建立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标准并予以严格执行。同时还把城市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向这批“外来务工者”提供廉租房。 (青山)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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