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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土地开发利益返还制度概述
2007-08-07 09:05:20  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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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利益的具体返还方式大致分为内部返还、直接征收、间接返还三种。

    一、 内部返还

    内部返还是指在公共部门或开发者事先取得土地的情况下,防止开发利益归宿于个人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土地收用。根据土地收用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收用的价格是以交易认证时的价格为准,认证之后因公共事业引起的土地收益不可算入公共用地取得金,因此,公共事业实施者只能在收用价格范围内回收其开发利益。

    2、先买土地。买土地是开发者预先买进收用权和开发权,防止土地所有者独占其开发利益的制度。

    3、1919年依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法律条文,创设了“进行公共事业时可收用超过实际使用面积的土地”为主要内容的超过收用制度。

来源:国土资源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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