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建设用地整理又叫土地重整,起始于1934年日本殖民时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韩国的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人口所占比例增长迅速。这使得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必须提供更多的城市服务项目及大量的住宅单元。为解决以上问题,城市权力机构和中央政府在1972年颁布了住宅建设促进法,鼓励私人建筑转向住宅单元。由于公共区域建设存在资金约束等问题,于是政府就想出了一条便利的土地开发方法——土地重整计划。由于边缘地区昂贵的土地价格和复杂的土地所有权体系,采用征地的方法阻力较大;而土地重整有效地保留了最初的土地所有权,地主也较容易接受,再加上这种手段不为当地政府带来财政负担,所以它在韩国的尝试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因为土地重整计划的大面积执行,韩国城市化进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控制。
1934年土地重整的概念进入韩国,1937年成为促使城市空间结构现代化的方法。起初,重整的概念比较宽泛,包括开发新的城市用地和改造原有的城市结构。1945年土地重整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在22个城市有53个项目完成或进行,其中汉城的10个项目覆盖了17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早期的土地重整开始与殖民政府,一般都是在老中心区域外开展起来,目的是为了在原有的城市构造基础上提高生存条件。
20世纪50年代,土地重整计划用来改造破坏中心区域,尤其是接到的开放、商业和居住面积的重新划定,为此新的住宅开发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为了与现代城市职责相呼应,改造城市原有空间组成一直是土地重整的主要内容,这个重心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因为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才得以改变。急剧增长的人口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必须为原来的居民和移居提供住宅,由于一味地追求数量,在20世纪60年代期间住宅质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另外,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把有限的财源分配在工业化和出口方面,而造成住宅供给资金的短缺。因此,城市权力机构只能通过土地重整的办法来提供更多必需的住宅用地。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土地重整平均的工程开发面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的多。汉城的58个项目中,35个在此期间执行,平均每个项目开发面积达到374公顷,比以往的都要高。1966年土地重整法案制定以后重整工程更为兴隆,与1962年颁布城市规划法时迥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