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定(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2006-04-20 07:59:00  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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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进驻企业及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工作环境,做好综合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物业管理规定。本规定包含以下四个具体要求,请进驻企业遵照执行: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二、卫生要求
    三、门卫管理要求
    四、水电管理要求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一)进驻企业法人代表应对本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指定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进驻企业应签署《安全责任书》,并制定本企业内部安全制度,指定企业安全员。
    (三)企业使用的房间、楼道要保持清洁。楼道内不准摆放物品,不准乱扔烟头。占用楼道要经****批准。违反本项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违反本项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五)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违反本项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六)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批准。违反本项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七)严禁使用生活电炉,生产用电炉必须经****批准方可使用。若违反此规定没收电炉并罚款2000元。
    (八)未经TIBI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违反本项规定者,将处以2000元罚款。
    (九)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十) 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一)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进驻****的企业要组织员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二)企业存放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它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三)平日19:00以后、假日全天企业需加班时,应遵守****有关加班规定,无特殊原因企业人员不得在楼内过夜。
    (十四)企业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应按规定地点存放,并自行保管。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单位或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来源:中国地产商  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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