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鼓岭公园地段地块出让公告

编号:17  发布日期:2008-08-28  截止日期:2008-09-19  地区:广东  发布人: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所,按现状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鼓岭公园地段地块(编号2008-J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用地(R1),用地面积为969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708.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87.04平方米,建筑密度27.93%,容积率1.96,绿化面积2001.20平方米,绿化率20.64%,建筑限高八层。
    土地用途及出让方式: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用地面积为9698平方米,按现状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有关道路、公建配套项目、国办发[2006]37号等其他规划要求),见挂牌文件附件《关于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复函》(从开规批[2008]02号)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后,必须由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企业法定地址不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成立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法人新公司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提供申请人及拟成立新公司的资料。
    四、本次挂牌期间为自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23日16:00时止,若在此挂牌期间内未能成交,则在之后下一个挂牌期间(10个工作日)继续竞价,直至成交。
    五、本次挂牌出让标的起始价为人民币725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每次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整数),竞买人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方可参加竞投。
    六、上述地块公开挂牌出让的公告期自2008年8月20日至2008年9月9日。
    七、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17时,竞买保证金如不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到账,则不予办理竞买申请。
    八、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文件所列条件,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挂牌文件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保证金存入账号:440015616010501892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从化支行;
    收款单位: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所。
    注意:缴款方式为转账、电汇,不得以现金、支票方式缴款。
    九、竞买申请人向市土地房产交易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交竞买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回执的原件,且账款已到账,以取得竞买资格。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报价达到或高于起始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一、最终的成交价格为取得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全部地价(招投标服务费、出让契税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十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三、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总成交价的15%转作受让地块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和竞买保证金余额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格的 20% 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十四、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付款方式:竞得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十五、出让人同意在2008年12月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十六、建设期限:受让人同意宗地建设项目在出让人交付土地后1年内开工,在出让人交付土地后2年半内竣工。
    十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9月19日,到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购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详细资料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从化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gtfg.gov.cn]。
    十八、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由市土地房产交易所承办和组织实施。
    十九、挂牌出让地点: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交易大厅;联系电话:020-87965891,联 系 人:殷 生 。
    二十、凡从2002年7月1日起至今,竞买申请人名下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款(含滞纳金)、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十一、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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